楊梅警分局警員 #劉政國 於2016年1月22日凌晨3:24,
在楊梅區瑞溪路二段102號的萊爾富便利商店前面發現田○振少年開的是贓車,
於是準備下車盤查,
田姓少年察覺警車接近即擦撞警車後加速逃離,
沿途飛車40、50分鐘,
途經文化街、中興路、福德街、永美路、南平路、中豐路、龍潭區,
返回楊梅,
接著田姓少年佯裝配合停車受檢,
當時28歲的劉政國旋即下車盤查,
豈知贓車又往前滑行2、3公尺,
劉政國情急下開槍攔截,
不幸擊中副駕駛座的徐○淼後腦,
劉政國發現後為他止血,
送醫急救5日後,
於1月27日上午1:38死亡。

劉政國表示:
「我們追逐時間很久,
#前一日該車也有脫逃、#逆向上國道這個舉動,
所以我覺得不是單純的贓車這樣而已。」
當時懷疑車上乘客有藏毒或是重大逃犯,及憂心衝撞民眾,
才開槍制止。

但恐龍檢察官 #林岷奭 大概認為劉政國應該要有透視眼看出他們沒有持有武器,
怎麼可以因為懷疑有武器就開槍,
所以起訴他。

嗯?難道警察都該待在警局念佛治安就會好嗎?
遇到小偷都要熱情目送離開,
歡迎再度光臨?🤔

2018年7月31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 法官 #曹馨方
法官 #謝志偉
法官 #高羽慧
3位恐龍法官判決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
處有期徒刑5個月,
如易科罰金,
以新臺幣1千元折算1日,
全案仍可上訴。

#恐龍法官 #恐龍檢察官 #警察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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