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監獄2016年12月29日、30日晚上,
42歲王女不顧受害女子正值生理期用手指性侵,
並且淫猥被害女子胸部,
甚至要脅不配合「半夜會更嚴重」,😨
明顯利用舍房老大身份,
及體型等優勢進行權勢性侵,
王女挨告後辯稱為情侶。
 
法官查看監視器發現確實有明確性侵動作,
依強制性交罪判處王女4年2個月。
 
好法官給予鼓勵!👏👏👏
 
#反性侵 #房思琪 #對抗惡勢力
#同性戀性侵
#男孩女孩都要保護自己的時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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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