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舊文發表於2017年5月5日)
 
一名自稱在 某國中任教 的劉姓男子,
為人師表竟然假借同樣錯過末班車一同住宿分攤費用等名義,
對小鮮肉上下其手,
甚至要求發生性關係。😒
 
小鮮肉用手機進行蒐證並報警,
狼師卻說是你情我願,
否認強制猥褻…,😓
台北地檢署檢察官還好有長眼睛看的懂證據,
依強制猥褻罪將狼師起訴,
這個判決我們一定要監督法官,
因為甲甲問題實在太嚴重。
 
在這個多元的時代,
男生也要跟女生一樣學習保護自己的身體了,
我們的性解放教材是禁止教導拒絕的。
(之前各位看過證據)
 
那天甲甲活動結束,
我實際觀察,
看到一雙雙懵懂無知的雙眼,
他們顯然是空虛尋求同儕認同感,
並非真甲甲,
可是卻被一個個老練興奮又帶著淫猥笑容的男子全部往一個方向帶,
對,就是充滿旅館的街道!
 
他們的父母含辛茹苦養大孩子難道是為了給甲甲玷汙留下一輩子的陰影嗎?
 
我看了只有痛心!
 
#誘姦
#男版房思琪
#泛濫的甲甲問題 #同性戀
#男孩女孩都要保護自己的時代
========================
 
 

自稱在國中任教的劉男,於深夜時在台北車站偶遇一名北上找工作的年輕男子,得知對方因為錯過末班車而回不了住處,於是假好心邀約一起到附近賓館投宿、分攤房費,進房後卻向年輕男子做出猥褻行為,甚至還要求發生性關係,嚇得對方趕緊報警處理。

台北地檢署4日依強制猥褻罪將劉男起訴。

 

 

據檢警指出,被害人於105年間從南部北上找工作,打算到友人位於陽明山的住處借宿,卻於某日深夜在台北車站錯過260號的末班車,苦惱該如何回到陽明山的他,正好遇上在附近閒晃的劉男。

劉男見狀後立刻上前,稱「自己也錯過公車」,並邀約對方一起到旅館過夜、分擔費用

被害人見劉男一臉斯文、舉止正派,考慮到單獨坐計程車上山的車費,算上夜間加成反而比房費還貴,於是不疑有他,答應劉男的提議。

 

想不到2人進到飯店後,劉男竟原形畢露,開始對年輕男子摸來摸去,語帶挑逗的問,「想不想和男人發生關係」、「如果有錢賺你要不要」,不料過程全被手機錄下,遭被害人報警提告。

 

 

劉男到案後向警方供稱過程中都是2人你情我願,否認有強制猥褻的行為。

但經過檢察官勘驗被害人手機畫面,證實劉男行為存在強制猥褻,證詞也與實際情形不符,4日將他起訴。


 
==========================
 
2017-05-06 06:00:0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自稱擔任國中教師的劉姓男子,今年初在台北車站搭訕一名到北部找工作的「小鮮肉」阿明(化名),他見阿明錯過前往陽明山租屋處的末班公車,假意以「共同分攤住宿費」為名義,邀阿明到附近旅館休息,卻趁機對阿明吃豆腐,還問說:「想不想跟男人發生關係呀?」阿明悄悄以手機蒐證提告,台北地檢署勘查蒐證畫面後,依強制猥褻罪將劉男起訴。

被小鮮肉用手機錄下提告

今年初,劉男在台北車站附近閒晃,見當時正在等公車的阿明長相秀氣,便上前搭訕攀談;他得知阿明北上找工作,借住友人位於陽明山的租屋處,不料卻錯過當晚末班上陽明山的公車,十分苦惱,劉男立即提議先到附近旅館休息,兩人平分住宿費用。

阿明思考了幾秒,盤算若從台北車站搭小黃到陽明山,加計夜間加成費用,車資恐比平分旅館住宿費還貴,於是點頭答應;正當阿明因解決住宿難題鬆口氣時,劉男卻露出真面目,在關上旅館房門的同時,開始對阿明毛手毛腳,不斷吃阿明豆腐。

阿明嚇了一跳,又擔心熟睡後恐遭劉男不軌,偷偷拿起手機錄影蒐證,錄下劉男挑逗問他「想不想跟男人發生關係呀」、「有錢賺你要不要啊」等經過;等到蒐證齊全後,隨即報警提告。

問「有錢賺要不要」被起訴

劉男應訊時否認犯行,強調兩人是你情我願;但檢方勘查阿明提供的蒐證畫面,發現阿明當時並不想與劉男同床,因此不採信劉男的說詞。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