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安中派出所 #2名警察根本沒有追車,
只是沿途蒐證以便開罰,
#誰知道陳男開車技術不佳又心虛闖紅燈跑去自撞,
這下警察倒楣面臨刑事民事責任。

臺南市安南區海佃、府安路口8/9凌晨3:38,
臺南市政府第三分局安中派出所洪警、許警見27歲陳男闖紅燈,
秉持著「尾隨待機,沿途蒐證,不主動追車。」原則,
迴轉後尾隨保持安全距離蒐證,
但陳男自己心虛又2次闖紅燈,
警察先停路口等紅綠燈7秒變燈後,
發現前方冒白煙才好意上前查看究竟,
發現陳男已經自撞民宅翻車,
送醫不治身亡。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於 #攔檢不停,
只罰1~3萬元,
比拒絕酒18萬測便宜,
造成很多駕駛人抱著賭一把的態度,
攔檢不停就容易造成不必要的意外,
所以我個人主觀認為應該提高罰金到30萬。

雖說陳男車上沒有違禁品和酒駕問題,
但警察又不是先知,
自然只能依照可疑車輛尾隨開罰,
#況且臺南車禍死亡率排名六都第一名,
#主要以闖紅燈和車速過快未減速居多,
如果警察不取締闖紅燈,
以他這技術誰知道撞到那個無辜臺南人呢?🙄

警察取締是防範於未然,
也是保障其他守法臺南人的權益。

設立保障警察執法的仲裁部門很重要,
如此能提供更專業的參考性報告,
便利司法在最短的時間做最接近事實的判斷,
減少司法恐龍問題,
畢竟比起法官檢察官 #紙上談兵,
警察才是真正在槍林彈雨中了解實戰經驗的人。

#警察加油 #警民合作
#賭性堅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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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