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禁止所有加味菸品 
結果:與家長共識一致。

二、菸盒印製85%警示圖文
結果:降低至50%。(護菸商)

三、加熱菸載具應依照菸品管理
結果: 與家長共識一致,但做法不同沒有改第三條(全面),換成逐條加及其組合元件。(玩文字遊戲)

四、「菸品上市前審查」取代誤導性的健康風險評估
結果與家長共識一致,但做法不同 不用上市前審查這名詞 。

細節條款需要再詳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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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