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對於犯罪不是去遏止毒品泛濫,

也不是確實執行死刑,
而是選擇降低假釋門檻、起訴執法者,
比如檢察官 #劉怡君 對越南籍毒品竊盜犯 #阮國非
認定新竹縣竹北警分局 鳳岡派出所 警 #陳崇文 應該打小腿不該打臀部導致大量出血死亡,
但這個越南人吸食了 #安非他命 而且偷台灣人的財產卻不被重視,
如果巡邏車真的被這毒蟲搶走非常可能衝撞警察,
甚至導致更多台灣人因此受傷或生命財產受威脅,
再者,警械用盡仍然阻止不了發狂的毒蟲,
短短時間內還要考慮不能開槍打臀部?

是該保障台灣人的權益為優先才對吧?

台灣納稅人養了劉怡君這種袒護越南竊盜毒蟲的賊,
一個月領那麼多納稅金不會愧對台灣人嗎?

請問台灣警察保護台灣人財產何錯之有?

毒蟲本來就不可能以理性方式制伏,
因為毒品會使人發狂,
今天不是對著心肺開槍,
警察無意致毒蟲於死地,
卻對警察欲加之罪何患無詞?

我們的政府時常高喊愛台灣,
但人民感受到的卻是官字兩個口。

還好,還好成功阻止這越南毒蟲,
否則難保不再重演碾死女童的遺憾!

#毒蟲情侶為了逃亡倒車碾死桃園7歲賴姓女童的遺憾都忘了嗎
一定要這樣司法才能醒悟嗎?

#反毒 #毒品 #毒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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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