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視廢死話術--精障萬歲

41歲精障男3年前持美工刀傷人後食髓知味,
7/8上午台北古亭站附近多次糾纏17歲吳姓少女未果後,
趁其午休之際偷竊制服背心,
下午再誘騙少女至隔壁大樓樓梯間取回,
藉機以美工刀劃傷少女頸部,
幸好尚未成功推出刀片才免於性命之憂,
警方近5點時找到精障男,
訊後依竊盜、傷害罪嫌移送法辦。

看到關鍵字 #精障 不意外,
精障開心犯案的時代下,
社會所要承擔的不定時炸彈何止一枚?

這就是 #王景玉 的律師 #黃致豪 最熱愛的關鍵字,
黃致豪曾與台大醫院精神醫學部主任 #吳建昌 醫師一搭一唱表示:
「這屬於政策意見,
他以學者身分回答,
會希望政府多加碼社會福利,
預防再犯,
當然希望不要是一個汙名化的現象,
而是積極關懷跟介入,
#不要把這些人都當成是非常危險的而不斷加以排除。」
「如果有離開監獄的機會,建議採取「高規格」的心理社會處遇。」

在他們心中只要關懷就能解決所有社會問題,
黃致豪律師和吳建昌醫師還真是 #要吃藥#要努力

其實這並不是第一次攜手合作,
北投8歲女童 #劉庭妤 割喉案的 #龔重安 於2016年8月是強調自己「#並沒有精神疾病」,
但他們明顯捨不得啊!

吳建豪醫師趕緊表示:
「他的團隊進行司法精神鑑定後,
權衡各項狀況後,
認為龔重安有50%以上比例患有 #思覺失調症
有明顯幻聽、幻覺發展出來的妄想,
而有某些偏邏輯的思考,
也就是邏輯有異常。」

黃致豪一聽精神異常等關鍵字後,趕緊問:
「龔重安犯案當下是否患有思覺失調症?
#龔重安是否為精神障礙者
以及是否有詐病可能?」

吳建昌堅稱:
#龔重安犯案當下是患病情形
精神障礙及心智缺陷非臨床用語,
這部分非他能回答,
龔重安對病狀指述及幻聽、幻覺經驗不一致,
有些非典型現象,
例如他很重視隱私怕被人窺看,
但在家仍會做一些解決性慾的活動。」、
「即便有精神疾病者,
也有可能做不實陳述,
兩者之間並非完全互斥。」

龔重安繼續主張:
#醫師做的精神鑑定報告證據來源有問題
他的哥哥可能放大他的(精神)狀況,
同事則是縮小。」

是的,各位沒看錯,
龔重安無論如何堅持自己沒病,
但兩位一搭一唱堅持他有病,
試問,這不是為了廢死,什麼才是為了廢死?

為各震驚社會案件鑒定精障殺人的吳建昌醫師提醒:
「去理解犯罪,是很重要的事。」

嗯?是人民沒有去理解犯罪的錯,
精障殺人沒錯?
恐怕最需要吃藥的不是龔重安和王景玉,
而是兩位吧?

這是為何華山大草原分屍案的 #陳伯謙 不要自己原來已完成律見的義務律師,
改投向黃致豪律師,聰明吧?
而黃致豪律師也總是取代每一位 #義務律師
如果不認同何必取代義務律師呢?
別再以強制辯護欺騙社會大眾,
台灣是有公設律師的,
就是義務律師、法扶律師等管道的,
反正沒他事的,
別做妓女又想要貞節牌坊,太噁心!

可憐的慘遭分屍的高女只能蒙冤於九泉,
還要失去最後的尊嚴連全屍都不能,
叫年邁的老父親情何以堪?
叫哭斷腸的妹妹如何承受?

台灣,還有公平正義嗎?

註:強制辯護是指,
#如果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沒有選任辯護人的話
#法院應指定 #公設辯護人 或 律師 來為被告辯護。

故絕對有義務律師,別假掰了。

#愚弄社會大眾的話術
#司法已死 #割喉案 #分屍案
#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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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