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0 PM11:53 高雄永安地區62歲王姓廟公載著51歲莫姓女友回到廟宿舍,
7/1 AM1:27 廟公獨自騎車逃亡,
警方早上接獲報案時死者身上已經長屍斑,明顯死亡,
傍晚5點多警方於台南市仁德區當街逮人,
他坦承懷疑另結新歡,
兩人爆發爭執,
最後以延長線勒斃女友。

檢察官複訊後向法院聲請 #羈押獲准,
橋頭地院於7/1晚上裁定 #收押禁見。

看完正常該有的司法程序,
各位一定納悶為什麼只有 #陳伯謙 是 #收押不禁見 方便 #串證,
果然是背靠大樹好乘涼!

由北市府親自核定納稅金45萬的華山草原自治區 #野青眾 一行人,
(↑雖然暫不核發)
6/5 假意尋人,
6/6 再自導自演留言說 #找到人,
但死者 6/1 凌晨4點多就已經死亡,
#那麼故意拖延時間誤導辦案的動機為何呢?

我們可以從網路證據「#被河蟹了!」窺之一二。

百分之一兆不是為了保存證據,
政府放走慶富案不夠,
現在要聯合打壓受害者放走共犯,
外加陳伯謙要用 #黃致豪 律師保下來,
首都市中心發生駭人婦女分屍案,
市府配合拆除40公分等血跡證據,
這是何其黑暗的政府?

台灣,還有公平正義嗎?

一個至今尋不回單側乳房的政府,
連基本的安居都是問題。

#不信公理喚不回
#殺人案 #分屍案
#留全屍是給死者最後的尊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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