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了,我沒拿錢總可以講了吧?
我知道現在網路上的護航者就是那種為「西堤牛排愛心券」捐血的,
再去罵哪些平常有捐只是因為一些原因不能馬上捐的。

真心認為 #羅騰園 沒有合法立案成立機構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因為根據「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設立獎助及查核辦法」
中華民國八十年六月二十四日
台(80)內社字第九三二六一八號令發布
中華民國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
台(88)內社字第八八八一一七三號令修正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十二月二日
台內中社字第0九一00七七八四一-三號

第 十二 條 身心障礙福利服務機構績效良好者,由各級主管機關以下列方式獎助之:
一、補助機構工作人員之服務費。
二、#補助機構興建及改善房舍建築。
三、補助機構充實器材、設備。
四、補助辦理各項富有意義之身心障礙福利活動。
五、補助促進身心障礙福利發展之研究。

既然說是為了錢才選舉,
#那就更該為了錢讓羅騰園合法拿到政府獎助金,
這樣也可以名正言順設立專款專用的專戶,
#捐款人的財務也可以公開透明讓人檢視,
但不但沒有如此做,
反倒在民國100年爆出男女混居導致女收容者被搞大肚子,(性侵?)
這說明沒有政府規範還是不恰當。

再者,屏東縣政府那麼長的時間沒有去檢視財務、提供協助,
甚至幫助合法立案以確保權益,
縣政府和官員行經都不合理,
我請大家理性思考一下,
既然要為了照顧他們,是不是該做的完善?
去確實的保障每個收容者不會有不恰當的行為,
及接受政府保障的獎助金?
是不是該合法立案後設立專戶專款專用並且將財務公開透明?

這才是有心要做,不是嗎?

最後,屏東縣政府,無能!

#獎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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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un-zhu Ch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